抢夺他人手机的刑罚依据于手机价值和是否有人员伤害。根据《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不同金额,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根据经济和社会治安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抢夺罪的认定条件包括客体要件(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乘人不备、公然行使有形力)、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和主观要件(故意非法占有财物)。
法律分析
一、抢夺他人手机如何判刑
要看手机的价值跟是否有人员伤害。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二、抢夺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等。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结语
抢夺他人手机的刑罚应根据手机的价值和是否有人员伤害来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若抢夺的手机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在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需报最高、最高批准。抢夺罪的认定条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行使有形力)、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和主观要件(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