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有几种情况:共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属于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应有另一方的份额。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共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判决,两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八岁以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
3、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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