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摩托车行驶证由机动车驾驶人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办理。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来历、出厂证明: 机动车来历证明。 3、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4、其他证明: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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