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年满18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3、有宗教信仰自由;
4、有对国家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5、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
6、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