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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如何报案才能立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本文介绍了报案流程以及钱被诈骗后是否能追回的问题。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财物数额较大或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或罚金。而诈骗罪还钱属于民事赔偿行为,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分析

报案流程如下:

1. 向诈骗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2. 提供诈骗事实发生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3. 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

4. 如果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

二、钱被诈骗了能追回来吗

钱被诈骗了不一定能追回来。被诈骗的钱在警方及银行的帮助下可以采取暂扣汇出款项追回钱财。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钱还了还要坐牢吗

诈骗罪还钱了还是需要坐牢的。诈骗还钱属于民事赔偿行为,判刑属于刑事处罚,二者侵犯的权益及违反的法律不同。当诈骗犯支付了民事赔偿后,同样需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拓展延伸

报案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在报案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报案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人可以到公安机关的报案窗口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报案时,应当提供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案发地点、案发时间、损失情况等相关信息,并留下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 报案人应当及时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在发生之日起七日内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将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权利。因此,报案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报案人可以自行取证。在报案后,报案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以便更好地证明案件事实。同时,报案人也可以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4. 报案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报案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不得拒绝回答公安机关的问题,不得破坏案件现场或阻碍公安机关的工作。

报案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报案过程中,报案人应当注意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以便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报案流程和诈骗罪相关知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根据流程,报案后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会对证据进行审查,若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而关于诈骗罪的钱能否追回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诈骗犯支付了民事赔偿,则仍需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解决诈骗问题时,应当及时报案,积极追回损失,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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