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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公告土地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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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没有规定土地征收公告的有效期限,但被征收人需要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申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土地征用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等。根据法规要求,征收部门应在征地方案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被征收人需在规定的登记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土地征收公告有效期限没有规定,而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申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六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土地征用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障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

而征地方案批准后,征收部门要在10内进行公告,而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申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结语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的有效期并没有具体规定。然而,被征收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申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地方案批准后,征收部门有义务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因此,被征收人应及时了解公告内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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