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硚口区烟草专卖局汉正管理所:目前,电子烟暂不属于专卖管理的范畴,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烟弹属于专卖制品。但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我们专卖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加大对向未成年售卖传统卷烟和电子烟行为的监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设立屏障。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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