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二、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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