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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遗失,能否顺利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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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不是入职的必需材料,主要目的是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证明,但离职证明丢失并不影响入职。新单位可与员工协商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采取强迫手段或违章指令,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离职证明丢了是否话能入职

1、离职证明不是入职的必须材料,入职必备材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任职资格证明文件。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所以说,离职证明丢了能入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为什么离职证明要15天

一般新单位会等员工的离职证明十五天。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离职证明的丢失并不会影响您的入职。离职证明并非入职的必备材料,入职所需的是有效身份证明和任职资格证明。离职证明的主要目的是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雇佣其他单位的员工引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证明的15天期限是为了给新单位足够的时间核实劳动关系。因此,离职证明的丢失并不会对您的入职造成影响。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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