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转让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双方到当地商标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因为我国对商标的管理是行政登记制度,所以必须到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最后登记完成,商标转让完成。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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