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一、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解释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一户农村家庭只能申请使用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居住使用。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具体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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