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到期了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所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进行续期,每个地方对于居住证办理和续期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参照当地的居住证法规政策。
一、居住证上海怎么办理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二、如何办理居住证
当事人要办理居住证,应该到其现居住地的社区中心进行办理,当地基层部门受理后,会交由公安机关制作,签注,发放居住证,再由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到当事人手上。当事人要办理居住证,必须要在本市有稳定的居住地和稳定工作,并有着本地的社保记录,劳动合同,学籍档案等资料证明。
三、居住证过期15天还能续吗
居住证过期15天,还可以续期,居住证过期超过60日,就不能续期了。按照各地的一般规定,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经办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九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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