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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归还男方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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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如果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法律分析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如果女方已将所收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的,也可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

结语

彩礼返还问题,具体情况而定。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人民应支持返还。但如女方已将彩礼用于同居后共同生活,则可以减少返还数目或不予返还。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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