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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何产生的?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应包括双方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一致意见。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通过法律程序和规定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平衡与保护的。首先,离婚协议需要满足法律的要求,包括合法性、自愿性和公平性等方面。其次,法律规定了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程序,确保其具备法律效力。在协议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平性。通过这样的法律保障,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与保护。

结语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通过程序和规定确保当事益得到保护。协议需满足法律要求,具备合法、自愿、公平等特点。审查协议合法性和公平性,违反者可通过法律维权。法律保障下,离婚协议的效力确保双方权益平衡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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