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无责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责任归属问题
在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责任归属问题中,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闯红灯和逆行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交通法规,这些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然而,对于事故责任的判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其他交通参与者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其他共同责任等。此外,还需要考虑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如交通信号灯状态、车速等。因此,在确定电动车是否应承担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最终的责任归属应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若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责任归属问题中,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交通规则遵守情况、其他交通参与者行为等。最终责任归属应由相关部门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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