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诉讼需要多长时间取决于审判程序:
1、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人民发现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批准;
3、特别程序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4、上诉案件人民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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