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董事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不得利用职权侵犯公司权利,或侵占公司的财产;
3、监督、协助部门员工日常工作;
4、对公司忠实、勤勉;
5、公司法关于董事的其他义务。
一、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权利:(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予以纠正;等等。义务:(1)遵守法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院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怎么处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里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们必须为公司的利益善意地处理公司事务、处置其掌握的公司财产,其行使权力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得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违法行为。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是具有忠实义务的,此类职员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挪用公司资金、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的行为,否则此类职员可能会由于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而被量刑。
三、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有哪些制度
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3、表决权排除制度。4、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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