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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怎么确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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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确权是怎么确权的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步骤如下:

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审核;

3.乡镇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合格报县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二、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

可以,只要农民家庭成员无异议,变更人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土地归属人是可以变更的。

根据《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十五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付凭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三、对土地使用权益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土地确权后,对土地使用权益有争议的,村民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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