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制度执行主体的综合素质偏低。
2、制度本身存在短板。
3、制度指向对象消极应对。
4、不良社会风气影响。
法律依据:
《政府督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或者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批评等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或者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交有权机关调查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