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标志是不能逾期的。
逾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车辆一旦上路,被交通警察抓到,驾驶证会被扣三分,会处以200元的罚款,在这期间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对于脱检车辆,虽然会受到处罚,但免检资格仍会保留,需要及时到交管所进行申请补办手续。
适用免检政策的车型范围包括: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7座以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不适用6年免检的情况包括: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上牌手续的;期间发生过致人伤亡事故的;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的。
根据规定,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6年内可免于上线检测,但需要每两年携带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凭证以及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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