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集体合同的注意事项是:
1、集体合同的主体应当为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一方;
2、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才能够生效;
3、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一、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约定不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一项必备条款。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双方就应当对劳动报酬进行约定,包括约定劳动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或者约定如何执行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如文字描述)或者以定量形式(如数据、图表)所作出的统一规定。从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聘用,提供劳动而言,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等都可以看作是劳动条件,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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