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毁灭。
一、法院对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裁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后,又利用该公文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是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次数多、数量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条件有哪些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具体构成要件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具体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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