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胎产假为128天。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相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河南省的二胎新福利增加了很多。,法律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一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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