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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金额是多少?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范围则由法律强制性规定,当事人无权事先作出约定。对申请人来说,担保的范围应包括申请错误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被申请人须担保申请人在未来生效判决中可能确定的全部债权能得以实现。与担保范围有着密切关联的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数额。由于在保全过程中,有关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不是申请人控制的,因此即使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的损失,该损失不可能大到被保全财产的数额的程度,因此担保的数额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就可以了。也就是说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与财产保全的金额要相当。具体的数额还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诉前财产担保的金额是与要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是一样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担保的金额还需要增加的。财产保全包括了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两种类型。

一、财产保全为什么需要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财产保全担保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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