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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适用合同法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主观:

参与司法拍卖如下: 1、竞买者通过报纸和网站的公告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 2、有意参与竞拍的将保证金打到法院的指定账户中; 3、凭借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有效证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凭账户和密码登录电子竞价系统或到竞买现场参与竞拍; 5、竞拍成功凭《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过户,未能夺标的拍卖结束三天后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条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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