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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向被害人支付了民事赔偿,还需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已经向被害人支付了民事赔偿,是否还需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法律规定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民事赔偿不同,民事赔偿是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一种私人约定行为,因此民事赔偿不代表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也不会对刑事判决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被告人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当事人已经在诉讼程序外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仍应当依法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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