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申请有以下流程如下:
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能够申请专利的内容以及可申请专利的类型。
2、签订代理委托协议。
3、技术交底。
4、确定申请方案。
5、准备申请文件。
6、审查。
7、审查结论。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能够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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