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调解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强迫双方违背个人意志达成协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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