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民政部宣布,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地实行“跨省通办”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可凭居住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在试点地区申请婚姻登记,或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法律分析
结婚证可以在异地领取。
民政部于2023年5月19日宣布,经同意,从今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同时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并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以及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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