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及证据准备。男方可以通过母亲不具备抚养条件、生育能力差异、对方有其他孩子等情况争取抚养权。证据准备包括医疗证明、子女生活情况证明、对方有不利行为的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男方离婚如何要孩子抚养权,规定是哪些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男方无生育能力但女方有生育能力;
3、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男方没有的。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结语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包括:母亲无抚养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男方无生育能力但女方有、另一方有其他孩子且男方没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优先考虑。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可以准备医疗证明、子女生活及教育的证明、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证明、对方有不良习惯或虐待子女的证明、子女与祖父母生活的证明、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的证明,以及男方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的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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