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如何处理?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如何处理?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