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不经过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县报案,但需要是管辖案件发生地的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机关可以不公开调查,并为报案人保密。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县级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上级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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