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医疗保障局的职责是:
1、组织并参与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和相关的调研及统计分析;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
5、负责对社会保险医疗业务信息系统提出需求及测试,负责标准库建设及数据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他日常事务。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是直属机构,为副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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