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1、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6、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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