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 4.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5. 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6.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7. 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
毒等危险物品;
8. 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
卫工作;
9. 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10. 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
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11. 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12. 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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