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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人员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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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若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4、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5、检查站房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6、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

7、 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

8、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9、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TOC-CODcr转换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对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载气气路的密封性、泵、管、加热炉温度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卤素洗涤器、冷凝器水封容器、增湿器,必要时加蒸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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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pH 水质自动分析仪:pH 水质自动分析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

11、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

12、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1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检验UV- CODCr转换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14、保持机房、实验室、监测用房(监控箱)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避免仪器振动,保证监测用房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15、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

16、COD在线监测仪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进行一次现场校验,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校验的结不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时,应立即重新进行第2次比对试验或校验,连续三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备用仪器或手工方法监测。备用仪器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验和比对试验。

17、每季度进行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18、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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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废水监测设备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小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0、对于废水监测设备,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

21、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小时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22、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人工监测的周期不低于每二周一次,监测技术要求参照 HJ/T91-2002执行。

23、日常维护保养应根据烟气CEMS说明书的要求对保养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32、有效数据获取率<75%的判定为运营管理考核不合格。 34、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7、超声波明渠流量仪:每季度校验变送器测量水位高度,超过±1mm进行调试。

38、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 进行一次现场校验,可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规的性能指标要求,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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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校验的结果不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时,应立即重新进附第2次比对试验或校验,连续三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备用仪器或手工方法监测,备用仪器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验和比对试验。 39、废水监测设备性能指标要求

设备 TOC分析仪 零点漂移 量程漂移 重复误差 实际水样比对 ±10%;以接近实际水样的低浓度质控样代替(COD浓度<30mg/L) ±30%;(30mg/L≤COD浓度<60mg/L) COD分析仪 ±5mg/L ±5% ±5% ±5% ±10% ±10% ±20%;(60mg/L≤COD浓度<100mg/L) ±15%;(100mg/L≤COD浓度) 氨氮分析仪 总磷分析仪 总氮分析仪 PH分析仪 ±5% ±5% ±5% ±10% ±10% ±10% ±0.1ph ±10% ±10% ±10% ±0.1ph ±15% ±15% ±15% ±0.5ph 43、自动校准漂移的CEMS,须记录自动调节前的浓度、调节量。 44、系统响应时间:指从CEMS系统采样探头通入标准气体的时刻起,到分析仪示值达到标准气体标称值90%的时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包括传输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气态污染物CEMS(含O2)系统响应时间不超过200s,仪表响应时间不超过120s。

45、每季度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对烟气在线监测流量仪K系数进行校正。 46、根据锅炉负荷理论计算烟气排放量,当理论计算值烟气在线监测仪测量值偏差超过±20%时,重新校准压力测量单元或重新进行K系数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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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CEMS零点漂移: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仪器的读数与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48、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速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49、烟气采样或监测平台长度应≥2米,宽度应≥2米或不小于采样长度外延1米,周围设置1.2m以上安全防护栏。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或Z字梯、旋梯),宽度应大于0.9m;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0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 50、烟气采样点位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圆形烟道,颗粒物CEMS和流速C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处;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下游方向不小于2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倍烟道直径处。对于矩形烟道,应以当量直径计算,计算公式D2AB。 AB51、例行检查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时,检查企业生产负荷及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与自动监控设施显示数据变化的相关性,特别是其变化趋势是否逻辑一致。

52、在台帐检查中,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维护、运行台帐和故障处理情况记录应完整齐全,遗漏率应低于10%。

53、检查水污染采样单元时,在系统取水口和自动分析仪进水口同时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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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快速分析仪对两处采样样品分析结果差值应在15%以。

55、检查分析单元是否最大值,可采用与在线监测相同的曲线,用80%量程和超过被检查企业排放限值一倍浓度的标准样品做离线监测,记录结果进行比较,其差值应在10%以。

56、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中,如果数据变化幅度长期小于5%且在一个固定围波动时,判别为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57、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试剂:瓶无试剂的,试剂出现浑浊、结晶、沉淀的,试剂标注使用日期超过使用期限的,均判别为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58、废水自动监控设施消解单元:加热消解温度低于150℃的,消解瓶有结晶、沉淀的,消解装置有大量蒸汽出现的,消解时间小于15分钟的,均判别为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59、废水自动监控设施TOC试剂:吹脱二氧化碳用试剂HCI的含量应为3%~5%(体积比),有效使用期应不超过3个月,试剂瓶上应注明到期日。 60、废水自动监控设施TOC氮气:供气压力需保持正常,其围应在190~210 kPa,,载气流量在145~155mL/min,喷射器流量在45~50 mL/min之间。 61、废水自动监控设施TOC电炉温度应在675~685℃,冷凝器温度应在0~1℃之间。

62、废水自动监控设施TOC仪B型卤素洗涤器:洗涤器中无气泡的,洗涤器中液体有颜色的,洗涤器中合金网上有锈迹的,均判别为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63、烟气加热采样探头加热温度应大于120℃,采样伴热管走向向下倾斜度小于5℃,管路无低凹,伴热管温度应大于120℃,且应高于烟气露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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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针对直接抽取式CEMS)。

、CEMS除湿设备温度设置和实际温度控制应在2—6℃

65、烟气分析仪NOx转换器加热温度大于80℃,三氧化硫酸雾吸收剂变色超过3/4应更换,有冷凝水液封的水位应保持在2/3以上。 66、皮托管系数K值应在0.81~0.8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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