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安徽省装饰装修⼯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饰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需要,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安徽省装饰装修⼯程消耗量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项⼯程所需的⼈⼯、材料、施⼯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本装饰定额的适⽤范围:
1.安徽省境内的⼀般⼯业与民⽤建筑的新建、扩建的建筑装饰装修⼯程。
2.单独装饰⼯程、改建及⼆次装饰⼯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程,包括室内、室外装饰⼯程。三、本装饰定额的作⽤:1.是编制⼯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施⼯图预算、标底价和控制价的依据;3.是调解处理⼯程造价纠纷的依据;4.是审核和签定⼯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企业投标报价、拨付⼯程价款、竣⼯结算的参考依据。四、本装饰定额编制的依据:
1.《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全国统⼀建筑装饰装修⼯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
3.《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程综合估价表》(1999年);4.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外省有关资料等。五、本装饰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条件,依据⽬前本省⼤多数装饰施⼯企业的施⼯机械装备⽔平,合理的施⼯⼯艺、施⼯⼯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2.本装饰定额在编制时吸收了新材料、新⼯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程设计规范、施⼯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省标准图集等编制的。
六、本装饰定额⼈⼯消耗量的确定:⼈⼯不分⼯种、技术等级,⼀律以综合⼯⽇表⽰。内容包括基本⽤⼯、超运距⽤⼯、⼈⼯幅度差、辅助⽤⼯。
七、本装饰定额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本装饰定额中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包括从⼯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操作地点的堆放、场内运输、施⼯操作损耗在内。场内⽔平运输定额⼦⽬中已考虑,垂直运输执⾏本装饰定额第七章相应定额。
九、对⽤量很少,占材料费⽐重很⼩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形式表⽰。⼗、本装饰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效测算确定的。
⼗⼀、本装饰定额中⽊材是按⾃然⼲燥计算的。未包括烘⼲损耗,实际发⽣烘⼲费⽤和烘⼲损耗应按⼯程所在地定额站的规定计算。
⼗⼆、凡进⾏⼆次或再次装饰⼯程,在新、旧基层上施⼯存有差异,双⽅应考虑其难易程度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三、装饰⼯程中需做装饰灯具、卫⽣洁具、给排⽔及电⽓管道等安装⼯程,均按《安徽省安装⼯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和有关规定执⾏。装饰脚⼿架可执⾏《安徽省建筑⼯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和有关规定。
本装饰定额未编列的项⽬,可执⾏建筑⼯程或安装⼯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同或相近的⼦⽬。
⼗四、本装饰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五、本装饰定额授权安徽省⼯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六、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第⼀章楼地⾯⼯程说明
1.本章定额中各种砂浆、混凝⼟的配合⽐,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机械⽤量不变。
2.整体⾯层、块料⾯层中的楼地⾯项⽬,均不包括踢脚线;各种⾯层的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及板底抹灰。各种踢脚线执⾏本章相应定额⼦⽬。楼梯的侧⾯、板底抹灰分别执⾏墙柱⾯、天棚⼯程章节中相应定额⼦⽬。
3.现浇⽔磨⽯⾯层,菱苦⼟地⾯定额项⽬已包括酸洗打蜡⼯料,其余项⽬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不做酸洗打蜡,应扣除定额中的酸洗打蜡材料费及⼈⼯0.05⼯⽇/m2。
4.⼤理⽯、花岗岩、地砖⾯层,设计有两条或两条以上镶边者,其镶边部分按相应定额⼈⼯乘1.10系数。5.扶⼿、栏杆、栏板适⽤于楼梯、⾛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6.镶拼⾯积⼩于0.015m2的⽯材执⾏点缀定额。
7.零星项⽬⾯层适⽤于楼梯侧⾯、台阶的牵边、⼩便池、蹲台、池槽,以及⾯积在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装饰。8.⼤理⽯、花岗岩板镶贴及切割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但⽯材磨边未包括在内,设计磨边者另⾏计价。
9.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要求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执⾏。螺旋形楼梯装饰按相应定额⼦⽬的⼈⼯、机械乘系数1.20,块料⽤量乘系数1.10。
10.⽔磨⽯⾯层嵌弧形条,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0。
11.⽔磨⽯⾯层厚度设计与定额规定不符时,⽔泥⽯⼦浆数量换算,其他不变。12.⽔磨⽯楼地⾯层采⽤铜嵌条时,取消玻璃数量,另增加铜嵌条⼦⽬。13.零星抹灰可按第⼆章相应项⽬计算。
14.块料⾯层粘结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符时按设计厚度调整。
15.⽊地板中的⽑地板是按⽑料厚度25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程量计算规则
1.整体⾯层及块料⾯层,找平层按设计图⽰尺⼨以⾯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积。但门洞、空圈、暖⽓包槽、壁龛的开⼝部分不增加⾯积。2.橡塑⾯层、其他材料⾯层按设计图⽰尺⼨以⾯积计算。门窗、空圈、暖⽓包槽、壁龛的开⼝部分并⼊相应的⼯程量内。3.楼梯⾯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200mm宽以内的楼梯井)按⽔平投影⾯积计算,楼梯与楼地⾯相连时,算⾄楼梯梁的外侧。⽆楼梯梁者,算⾄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楼梯按楼梯的⽔平投影⾯积以“m2”计算,⽊柱、梁按竣⼯⽊料图⽰尺⼨以“m3”计算。5.台阶⾯层按设计图⽰尺⼨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平投影⾯积计算。
6.踢脚线按设计图⽰长度乘⾼度以“m2”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计算。7.栏杆、扶⼿、栏板装饰按设计图⽰尺⼨以扶⼿中⼼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8.弯头按“个”计算。
9.零星装饰项⽬,按设计图⽰尺⼨以⾯积计算。
10.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积。
11.⽯材底⾯养护液按底⾯⾯积加4个侧⾯⾯积,以“m2”计算。第⼆章墙柱⾯⼯程说明
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饰⾯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机械数量不变。
1.墙⾯抹砂浆分⼆遍、三遍,其标准如下:⑴⼆遍:⼀遍底层,⼀遍⾯层。
⑵三遍:⼀遍底层,⼀遍中层,⼀遍⾯层。
2.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见表2-1:表2-1
3.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有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律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中(18+6)mm,即表⽰两种不同砂浆的各⾃厚度。如设计有规定,在不增减粉刷遍数的情况下,按每增减1mm定额调整。
4.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抹灰、镶贴块料、龙⾻及饰⾯,按相应项⽬⼈⼯系数乘以1.15。
5.外墙贴块料⾯砖项⽬按缝宽⼤⼩区别,缝宽分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 以内三种列项,其⼈⼯灰缝材料以综合考虑。如缝宽与定额规定不同时,⾯砖⽤量允许调整;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6.⼀般抹灰的“零星项⽬”适⽤于各种壁柜、碗柜、过⼈洞、暖⽓壁龛、池槽、花台以及m2以内的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
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或抹灰⾯展开宽度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 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执⾏。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适⽤于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天沟、窗台线、扶⼿、⾬篷、遮阳板、阳台侧边等。
7.定额⽊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类⽊种为准,采⽤三、四类⽊种,其⼈⼯及⽊⼯机械乘以系数1.3。
8.⾯层、隔墙(间隔)、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9.⾯层、⽊基层均未包括刷防⽕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10.⽊龙⾻采⽤膨胀螺栓固定。
11.⽊龙⾻断⾯、间距、轻钢、型钢、铝合⾦龙⾻的材料规格、间距,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量可以调整,但⼈⼯、机械⽤量不变。
12.⽊龙⾻基层是按双向编制的,如设计为单向时,⼈⼯、材料⽤量乘以0.55。
13.幕墙、隔墙(间隔)、隔断所⽤的轻钢、铝合⾦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和机械数量不变。
14.玻璃幕墙、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扣除平开、推拉窗⾯积,另按门窗⼯程相应定额执⾏。15.泰柏板内隔墙定额内已包括⼆⾯底层⼆遍抹灰。
16.定额内未包括玻璃幕墙、⽯材幕墙、铝塑板幕墙的三性(抗风、抗折、抗裂度)试验费。实际施⼯中要求做三性试验的,以签证按实决算。
17.本次新增加强肋全玻璃隔断,玻璃肋@1050mm,宽度为300mm;不锈钢接驳件@800mm,悬挂固定胶凝施⼯。如设计要求玻璃肋、不锈钢接驳件⽤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规定调整,但⼈⼯和机械⽤量不变。⼯程量计算规则
⼀、内墙抹灰⼯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内墙抹灰⾯积,应扣除门窗洞⼝和空圈所占的⾯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积,
门窗洞⼝侧壁和顶⾯亦不增加。附墙柱、垛和附墙烟囱侧壁⾯积并⼊相应的墙⾯⾯积内。2.内墙⾯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图⽰净长尺⼨计算。其⾼度确定如下:(1)⽆墙裙的,其⾼度按室内地⾯或楼⾯⾄天棚底⾯之间距离计算。(2)有墙裙的,其⾼度按墙裙顶⾄天棚底⾯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筋的装饰天棚的内墙⾯抹灰,其⾼度按室内地⾯或楼⾯⾄天棚底⾯另加100mm计算。
3.墙裙抹灰⾯积按内墙净长乘以⾼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和空圈所占⾯积,门窗洞⼝和空圈的侧壁不另增加,墙垛和附烟囱侧壁⾯积并⼊墙裙抹灰⾯积内计算。⼆、外墙抹灰⼯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抹灰⾯积,按外墙⾯的垂直投影⾯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外墙裙和⼤于0.3 m2孔洞所占⾯积,洞⼝侧壁⾯积不另增加。附墙柱、垛、梁侧⾯抹灰⾯积并⼊外墙⾯抹灰⼯程量内计算。栏板、窗台线、门窗套、扶⼿、压顶、柱、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积按其长度乘以⾼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和⼤于0.3m2孔洞所占的⾯积,门窗洞⼝和孔洞的侧壁不另增加。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条以延长⽶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尺⼨以展开⾯积计算,如果展开⾯积⼩于或等于0.5m2的套“零星抹灰”定额;展开⾯积在0.5m2以上时,执⾏墙⾯定额,且⼈⼯数量乘以1.3。
4.栏板、栏杆(包括⽴柱、扶⼿或压顶等)抹灰按⽴⾯垂直投影⾯积乘以系数2.2,以“m2”计算。⼥⼉墙(包括泛⽔、挑砖)、阳台栏板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积乘以系数1.1,带压顶者乘系数1.3按墙⾯定额执⾏。
5.阳台底⾯、⾬篷底⾯或顶⾯抹灰分别按⽔平投影⾯积以“m2”计算,并⼊相应天棚抹灰⾯积内。⾬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执⾏。
6.墙⾯勾缝按垂直投影⾯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抹灰的⾯积,不扣除门窗洞⼝、门窗套、腰线零星抹灰所占的⾯积,附墙垛和门窗洞⼝侧⾯的勾缝⾯积亦不增加。独⽴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尺⼨以“m2”计算。三、外墙装饰抹灰⼯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尺⼨以实抹⾯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空圈的⾯积,其侧壁⾯积不另加。
2.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尺⼨展开⾯积以“m2”计算。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执⾏。
四、块料⾯层⼯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墙⾯贴块料⾯层按图⽰尺⼨以实贴⾯积计算。
2.墙裙以⾼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计算,⾼度低于300mm以内时,按踢脚线计算。3.镶贴块料⾯层的“零星项⽬”按饰⾯外围尺⼨展开⾯积以“m2”计算。
五、各种龙⾻、基层板、⾯层按饰⾯外围尺⼨展开⾯积以“m2”计算。墙、柱、梁⾯造型均以图⽰造型⾯积以“m2”计算。在基层板上造型、软包时,其⼯程量应与基层板分别计算。
六、⽊隔断、墙裙、护壁板,均按图⽰尺⼨长度乘以⾼度按实铺⾯积以“m2”计算。
七、玻璃隔墙、隔断按上横档顶⾯⾄下横档底⾯之间的⾼度乘以宽度(两边⽴框外边线之间)以“m2”计算。全玻璃隔断的不锈钢边框⼯程量按边框展开⾯积计算。
⼋、浴厕⽊隔断,按下横档底⾯⾄上横档顶⾯⾼度乘以图⽰长度以“m2”计算,门扇⾯积并⼊隔断⾯积内计算。九、铝合⾦、轻钢隔墙、幕墙按四周框外围⾯积计算。加肋全玻幕墙⼯程量按展开⾯积计算。
⼗、有天棚吊顶的墙、柱⾯块料⾯层、装饰基层,计算⾯积时内墙⾯可按图⽰尺⼨⾼度增加100mm计算。⼗⼀、独⽴柱:
1.⼀般抹灰、装饰内墙⾯抹灰,按结构断⾯周长乘以柱的⾼度以“m2”计算。
2.镶贴块料⾯层、龙⾻及饰⾯按柱外围饰⾯尺⼨乘以柱的⾼度,以“m2”计算。
3.花岗岩、⼤理⽯柱墩、柱帽按最⼤外径周长计算。除定额已列有的柱墩、柱帽项⽬外,其他项⽬的柱墩、柱帽⼯程量按图⽰尺⼨以展开⾯积计算,并⼊相应柱⾯积内,每个柱墩或柱帽另增⼈⼯:抹灰0.25⼯⽇,块料0.38⼯⽇,饰⾯0.5⼯⽇。第三章天棚⼯程说明
1.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饰⾯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定额中的⼈⼯、机械数量不变。定额中抹灰厚度不得换算。
2.本章定额除部分项⽬为龙⾻、基层、⾯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基层、⾯层分别列项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机械数量不变。
3.天棚⾯层在同⼀标⾼者为平⾯天棚,天棚⾯层不在同⼀标⾼者,且⾼度差在200mm以上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层⼈⼯乘以系数1.1)。
4.轻钢龙⾻、铝合⾦龙⾻定额中为双层结构(中、⼩龙⾻紧贴⼤龙⾻底⾯吊顶),如为单层结构时(⼤、中龙⾻底⾯在同⼀⽔平⾯上),⼈⼯乘以0.85系数。
5.本章定额中平⾯天棚和跌级天棚指⼀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执⾏。艺术造型天棚项⽬中已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6.龙⾻架、基层、⾯层的防⽕处理,应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执⾏。7.天棚检查孔的⼯料已包括在定额项⽬内,不另计算。⼯程量计算规则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尺⼨以⽔平投影⾯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和管道所占的⾯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积并⼊天棚⾯积内,板式楼梯底⾯抹灰按斜⾯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积计算。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计算。线脚的道数以⼀个突出的棱⾓为⼀道线。檐⼝天棚的抹灰⾯积,并⼊相同的天棚抹灰⼯程量内计算。
天棚中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积计算。
2.各类吊顶天棚龙⾻按主墙间净空⾯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积。天棚中的折线、跌落等圆弧形,⾼低吊灯槽等⾯积不展开计算。3.天棚基层按展开⾯积计算。
4.天棚装饰⾯层,按主墙间实钉(胶)⾯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的⾯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积。5.本章定额中龙⾻、基层、⾯层合并列项的⼦⽬,⼯程量计算规则同第⼆条。
6.板式楼梯底⾯的装饰⼯程量按⽔平投影⾯积乘以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按展开⾯积计算。7.灯光槽按“延长⽶”计算。8.保温吸⾳层按实铺⾯积计算。9.嵌缝按“延长⽶”计算。10.灯孔按“个”计算。第四章门窗⼯程说明
⼀、⽊门窗框、扇料与设计不同时,⽊材⽤量应按设计⽤量加6%的损耗按实调整。⼆、设计门窗有艺术造型及特殊要求时,其制作安装应按实际情况另⾏处理。
三、购⼊成品安装的门窗单价中,已包括玻璃和⼀般五⾦配件的价格以及安装⼈⼯,特殊五⾦和安装⼈⼯应按“门、窗五⾦配件安装”相应项⽬执⾏。
四、铝合⾦门窗制作、安装:
1.铝合⾦门窗制作、安装不分现场或施⼯企业附属加⼯⼚制作,均执⾏本章定额。2.铝合⾦门窗设计型材的规格与定额不符时,应按设计⽤量加6%损耗调整。五、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架、基层、饰⾯板⾯层分别计算。
六、门窗制作安装项⽬中未包括五⾦费,其五⾦应另列项⽬,按设计⽤量套“门、窗五⾦配件安装”有关项⽬执⾏。⼯程量计算规则
⼀、铝合⾦门窗制作安装,彩板组⾓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洞⼝⾯积以“m2”计算。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积计算。⼆、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m2”计算。安装⾼度算⾄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展开⾯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门安装以“个”计算,⼩门⾯积不扣除。三、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积以“m2”计算。
四、成品防⽕门以框外围⾯积计算,防⽕卷帘门从地(楼)⾯算⾄端顶点,乘以设计宽度。
五、实⽊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计算。实⽊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六、⽊门扇⽪制隔⾳⾯层和装饰板隔⾳⾯层,按单⾯⾯积计算。
七、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板按展开⾯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计算。⼋、窗台板按实铺⾯积计算。
九、电⼦感应门及转门按定额尺⼨以“樘”计算。⼗、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程说明
⼀、本章定额刷涂、刷油采⽤⼿⼯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法不同时,均执⾏本章定额,不作调整。
⼆、油漆浅、中、深各种颜⾊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颜⾊不同,不得调整。
三、本章定额在同⼀平⾯上的分⾊及门窗内外分⾊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计算。四、本章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遍定额项⽬进⾏调整。五、喷塑(⼀塑三油):底油、装饰漆、⾯油,其规格划分如下:1.⼤压花:喷点压平,点⾯积在1.2cm2以上;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积在1~1.2cm2;3.喷中点、幼点:喷点⾯积在1cm2以下。
六、定额中的双层⽊门窗(单裁⼝)是指双层框扇,三层⼆玻⼀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七、定额中的单层⽊门刷油是按双⾯刷油考虑的,如采⽤单⾯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由于涂料品种繁多,如采⽤品种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机械⽤量不变。九、拉⽑⾯上喷、刷涂料时,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相应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1.25计算。
⼗、单层钢门窗和其他⾦属⾯,如需涂刷第⼆遍防锈漆时,应按相应刷第⼀遍定额套⽤,⼈⼯⽤量乘以系数0.74,材料⽤量不变。
⼯程量计算规则
⼀、楼地⾯、天棚⾯、墙、柱、梁⾯的喷(刷)涂料、抹灰⾯油漆及裱糊⼯程,均按楼地⾯、天棚⾯、墙、柱、梁⾯装饰⼯程
相应的⼯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龙⾻及⽊地板中⽊龙⾻带⽑地板刷防⽕涂料⼯程量计算规则如下:1、隔墙、护壁⽊龙⾻按其⾯层正⽴⾯投影⾯积计算。2、柱⽊龙⾻按其⾯层外围⾯积计算。3、天棚⽊龙⾻按其⽔平投影⾯积计算。
4、⽊地板中⽊龙⾻及⽊龙⾻带⽑地板按地板⾯积计算。
三、隔墙、护壁、柱、天棚⾯层及⽊地板刷防⽕涂料,执⾏其他⽊材⾯刷防⽕涂料相应⼦⽬。四、⽊材⾯、⾦属⾯油漆的⼯程量分别按表5-1~表5-8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以“m2”或“t”计算。
五、槽形底板、混凝⼟折板、有梁板、密肋梁、井字梁底板、混凝⼟平板式楼梯底油漆或涂料的⼯程量按表5-9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计算。1.⽊材⾯油漆
表5-1 单层⽊门⼯程量系数表
表5-2 单层⽊窗⼯程量系数表
表5-4 其他⽊材⾯⼯程量系数表
表5-5 ⽊地板⼯程量系数表
2.⾦属⾯油漆
表5-6 单层钢门窗⼯程量系数表
表5-7 其他⾦属⾯⼯程量系数表
3.抹灰⾯油漆、涂料表5-9 抹灰⾯⼯程⾯系数表
第六章其他⼯程说明
⼀、本章定额项⽬在实际施⼯中使⽤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机械⽤量不变。
⼆、本章定额中货架、柜类⼦⽬均不包括油漆和防⽕涂料,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涂料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执⾏。三、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涂料按第五章相应⼦⽬执⾏。四、招牌基层。
1.平⾯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上;箱式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体固定在墙体上;沿⾬篷、檐⼝、阳台⾛向⽴式招牌,按
平⾯招牌复杂项⽬执⾏。
2.⼀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平整⽆凸⾯;复杂形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有凸凹造型。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五、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为准。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本定额。六、装饰线条。
1.⽊装饰线、⽯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2.⽯材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七、⽯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开孔⼦⽬均为现场磨制。
⼋、装饰线条以墙⾯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1.天棚⾯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乘以1.34系数。
2.天棚⾯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乘以1.6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3.墙⾯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乘以1.8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九、暖⽓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上;平墙式是指凹⼊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执⾏。⼗、货架、柜类定额⼦⽬未考虑⾯板拼花及饰⾯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附录。⼗⼀、牌⾯板、店牌项⽬分⽆框和有框,均不含美术字的制作。美术字可按相关⼦⽬另计。⼗⼆、罗马柱如设计为半⽚安装,罗马柱含量乘以系数0.5,⼈⼯及其他材料⽤量不变。⼯程量计算规则
⼀、货架、柜橱类均以正⽴⾯的⾼(包括脚的⾼度在内)乘以宽以“m2”计算。⼆、收银台、试⾐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为单位计算。三、博物架按垂直投影⾯积计算,含底部⼩柜和柜门。四、招牌、灯箱:
1.平⾯招牌基层按正⽴⾯⾯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篷、檐⼝或阳台⾛向的⽴式招牌基层,按平⾯招牌复杂形执⾏时,应按展开⾯积计算。
3.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计算。4.灯箱的⾯层按展开⾯积以“m2”计算。5.⼴告牌钢⾻架以“t”计算。
五、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外围矩形⾯积以“个”计算。
六、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计算。⽯膏压⾓、灯盘按“个”数计算。七、暖⽓罩(包括脚的⾼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垂直投影⾯积计算。⼋、镜⾯玻璃安装、盥洗室⽊镜箱以正⽴⾯⾯积计算。
九、塑料镜箱、⽑⼱环、肥皂盒、⾦属帘⼦杆、浴缸拉⼿、⽑⼱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不锈钢旗杆以“根”计算。⼤理⽯洗漱台以台⾯投影⾯积计算(不扣除孔洞⾯积。)⼗、牌⾯板、店牌制作⼯程按“块”计算。
⼗⼀、窗帘布、窗纱布、垂直窗帘⼯程量按展开⾯积计算;窗⽔波幔帘⼯程量按“延长⽶”计算。⼗⼆、拆除⼯程量按拆除⾯积或长度计算,执⾏相应⼦⽬。⼗三、罗马柱按设计图⽰尺⼨按长度计算,柱墩、柱帽按数量计算。第七章垂直运输及超⾼降效说明
⼀、建筑物垂直运输⼯程
1.本章包括建筑物外墙装饰、建筑物室内装修所需要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建筑物超⾼降效所增加⼈⼯、机械台班数量等。2.建筑物檐⾼系指建筑物设计室外地⾯⾄檐⼝的⾼度。檐⼝⾼度按以下情况确定(1)坡(⽡)屋⾯按檐墙中⼼线处屋⾯板⾯或椽⼦上表⾯的⾼度计算。(2)平屋⾯以檐墙中⼼线处平屋⾯板的板⾯⾼度计算。
3.地下室和屋顶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箱间、塔楼、望台等,计算建筑⾯积,不计算⾼度、层数。
4.建筑物外墙装饰垂直运输机械,适⽤于由外墙装饰施⼯单位⾃设垂直运输机械施⼯的情况;外墙装饰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挂各类板材等内容。
5.建筑物室内装饰⼯程垂直运输机械,适⽤于建筑物主体施⼯完成后,由装饰施⼯单位⾃设垂直运输机械施⼯的情况。⼆、建筑物超⾼降效
1.实际垂直运输⾼度超过20m时,除计取垂直运输、脚⼿架费⽤外,还应计取因超⾼降效所发⽣的⼈⼯、机械等全部费⽤。2.超⾼降效内容包括:⾼压⽔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所需费⽤。超⾼降效所发⽣费⽤包⼲使⽤,不论实际发⽣多少,均按本章定额执⾏,不得调整。⼯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物垂直运输⼯程:
1.檐⼝⾼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2.地下室超过⼆层或层⾼超过
3.6m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程量按地下室全⾯积计算。⼆、建筑物超⾼降效:
装饰装修楼⾯(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度以⼈⼯与机械消耗之和分段计算。超⾼降效按实际承建⼯程的全部⼯⽇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相应的⼈⼯、机械降效系数计算。第⼋章成品保护⼯程说明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施⼯好的分项⼯程在其⾯上覆盖保护层的⼯程内容。实际保护⽤的材料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如果实际施⼯中未做成品保护,不得计取成品保护费。⼯程量计算规则
成品保护按被保护⾯积计算。台阶、楼梯按⽔平投影⾯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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