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XXXX小学委员会
关于教职工福利实施细则
(XXXX年XX月XX日行政会研究通过,XXXX年XX月XX日教代会通过)
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教职工结婚,学校工会送祝福金5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职工进行祝贺。
二、女教职工计划内分娩,按正常出勤对待。
三、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的,由学校工会代表前往看望并送慰问金500元(重大疾病另行研究)。在岗教职工长期病休假每次300元。
四、每年的“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15周岁以下)、,由学校工会代表学校对学校教职工子女发放100元礼品。
五、无偿献血的教职工,享受300元每次的营养补助金。
六、教职工正常退休,学校组织欢送,并给予慰问金500元。
七、退休教职工住院的(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由学校工会代表前往看望并送慰问金300元。
八、春节期间,学校工会参与学校党政班子对困难教职工家庭的慰问,具体金额视困难程度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而定。
九、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学校工会代表学校对在职教职工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每人100元,但当天不休假;28周岁的青年在“五·四”青年节当天由学校工会代表学校对在职青年教职工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每人100元。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及学校工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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