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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工作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关于2010届毕业生近期工作安排的有关

通 知

校属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根据学校2010年毕业教育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要求,为保障我校2010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就毕业生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办理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及省教育厅云教学【2004】9号文件要求,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可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精神。结合近几年学校办理毕业生户口及档案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原则上我校2010届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均转出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确实须托管的毕业生可申请保留在学校两年,具体办法如下:

1、对象:因为单位暂时无法办理落户手续或近期签订就业协议的我校2010届国家统招本、专科毕业生。

2、申请及办理程序:

(1)由本人书面申请,申请者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大理学院毕业生档案、户口暂时学校管理协议书》进行填写;

(2)申请者所在教学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同意; (3)到招生就业工作处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时间、地点: (1)古城校区:

时间:6月18--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招生就业工作处 (2)下关校区:

时间:6月23--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临床医学院学生科

(3)未按期办理者,档案、户口一律转回生源地,不再补办。 二、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校对

我处将于6月25日到云南省教育厅办理2010届毕业生的报到证、登记证,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到我处领取《大理学院2010年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方案校对稿》,请认真核对,校对的主要事宜为:

1、校对重点为毕业生姓名、性别、生源地。由于毕业生管理系统的改版,省外毕业生的生源要求校对到县,校对时直接在校对稿上修正,校对完后请具体经办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

2、对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在校对稿中未反映出来的,请在校对稿的备注栏注明,并通知毕业生本人到我处办理手续;

3、对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注明考取学校的名称; 4、对于“灵活”就业毕业生或与民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请毕业生本人确认是否派遣到用人单位或派遣回生源地,并到我处办理手续。

校对稿请于6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我处,过时有上述变动的毕业生在6月24日前到我处办理。过期毕业生请自行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三、关于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工作

根据毕业生学籍档案管理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需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将其装入档案,为保证毕业生档案装封工作按时完成,请各学院于6月18日前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好登记表后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于6月24日前统一交招生就业工作处。

四、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表

《大理学院2010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表》请各学院6月18日前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工作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情况的追踪调查,确保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统计工作准确及时,请各学院到我处领取《大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的内容做好登记工作并自行存档(各学院务必在毕业生离校前填写好登记表内容)。做好离校前毕业生的通讯联系登记工作,加强与毕业生的及时联系。

附:大理学院 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0年6月10日

大理学院 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所学专业 所获学历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家庭(父母) 联系方式 离校后本人 联系方式 电 话 通讯地址 电 话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就业单 位情况 (1) 联系人 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 性别 男 / 女 学号 □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省(区) 市(州) 县(市) 座机 座机 座机 部门 性质 行政事业/国企/私企/其他: 手机 邮编 手机 邮编 邮编 职务 手机 月 日 就业岗位 单位名称 就业单 位情况 (2)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就业性质 正式/临时 就业时间 性质 部门 行政事业/国企/私企/其他: 邮编 职务 手机 月 日 联系电话(单位、座机 联系人) 就业岗位 学院联系毕 业生登记 备注: 联系时间(1) 联系时间(2) 就业性质 正式/临时 就业时间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方式 电话/其他 (签字) 方式 电话/其他 大理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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