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遗产继承中同时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的情况虽然⼗分的少见,但也不是没有。那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若三者发⽣冲突时,谁的效⼒更优先?下⾯店铺⼩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家的疑惑,接下来⼤家就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三者冲突谁优先
当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发⽣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遗产的继承⽅式。遗嘱是指⾃然⼈⽣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所并于死后发⽣法律效⼒的单⽅民事法律⾏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与扶养⼈(包括组织)签订的,遗赠⼈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按协议转移给扶养⼈所有扶养⼈承担对遗赠⼈⽣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前与他⼈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效。
相关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式并存,应⾸先执⾏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经签订,双⽅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前可以占有、使⽤,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灭失,扶养⼈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出的扶养费⽤。扶养⼈必须认真履⾏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法⼿段谋取被扶养⼈的财产,经被扶养⼈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民可以剥夺扶养⼈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不认真履⾏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经常处于⽣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期限⼀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反悔⽽使协议解除时,便发⽣两种法律后果:⼀是扶养⼈⽆正当理由不履⾏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付的扶养费⽤,⼀般也不予补偿。⼆是受扶养⼈⽆正当理由不履⾏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已⽀付的扶养费⽤。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与其⼦⼥、扶养⼈与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解除。遗赠⼈的⼦⼥对遗赠⼈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免除。同时,遗赠⼈的⼦⼥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在与遗赠⼈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收养的法律效⼒,因⽽对⾃⼰的⽗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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