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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之外币业务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企业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外币银⾏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资、长期借款等),应当与⾮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企业发⽣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业务发⽣时的汇率,也可以采⽤业务发⽣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企业发⽣外币业务时,如⽆法直接采⽤中国⼈民银⾏公布的⼈民币对美元、⽇元、港币等的基准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时,应当按照下列⽅法进⾏折算:

  美元、⽇元、港币等以外的其他货币对⼈民币的汇率,根据美元对⼈民币的基准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其他主要外币的汇率进⾏套算,按照套算后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美元对⼈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汇率,直接采⽤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的汇率。

  美元、⼈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其他主要外币的汇率进⾏套算,按套算后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

  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额与账⾯记账本位币⾦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长期待摊费⽤;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资本化的原则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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