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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团委规章制度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乡镇团委规章制度

【篇一:乡镇团委基本工作制度】

团委基本工作制度 ㈠ 例会制度

1、 团支部书记例会。

由团委书记主持召开,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参加,需要时可请其他团员同志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一般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召开。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布置阶段性工作,开展团支部当月工作情况讨论和交流。 2、 团支部委员例会。

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参加。讨论本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㈡ 团组织生活

1、 组织生活一般每季一次。

2、 组织生活要求全体团员参加,每次均要严格考勤并记录在案。 3、 组织生活应力求创新,将思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有机结合,并和所在科室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成效。 ㈢ 发展团员的基本程序

1、 本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 团支部确定两名团员做介绍人。做好教育、培养和考察 工作。

3、 召开团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要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方能举行。 ①申请入团的青年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对团的认识; ②入团介绍人报告对被介绍人的意见;

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团青年的审查意见; ④讨论,表决。赞成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的半数为通过。 4、 报医院团委审批。

5、 院团委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审批决定,通知团支部并由团支部通知申请人。新团员的团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㈣ 团籍管理制度 1、 团籍注册。

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持团员证向团委申请注册,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2、 超龄离团。

团章规定:“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超龄团员要求离团,可由本人向团委

提出口头声明,经团委批准即可。超龄团员离团之日从团委批准之日算起。团委可视情况,举行欢送仪式。团员证交由本人保存,留作永久性纪念,一般不再发其他纪念品。 3、 入党团员的团籍管理。

团员入党后,在年满二十八周岁之前仍应保留团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但可以不缴纳团费。 ㈤ 团员证管理制度

团员证由团员本人保管,作为团员身份证明和接转组织关系的凭证。 ㈥ 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 转入本院。新职工中的团员应在入院报道时到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2、 转出本院。团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本院,应及时到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㈦ 团费收缴制度

1、 团员应按时缴纳团费,原则上每月缴纳一次,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 团费按每月7元标准缴纳,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3、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只交党费,不交团费。但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

4、 团支部应及时将团员交纳的团费上交院团委,作为活动经费。 ㈧ 团内奖惩办法 1、团内奖励。

院团委于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表彰一批在医教研及团的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奖励标准如下: ①优秀团支部。

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团支部基础工作扎实;各项活动正常开展,有创新,有成果;团员青年在科室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② 优秀团干部。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团章,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按照医院工作要求青年医务人员特点开展团的工作;积极参与医院团委和所在团支

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所在团支部工作处于全院先进水平;按时缴纳团费;本人学习刻苦,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廉洁行医,医教研工作中成绩受到各方肯定。 ③ 优秀团员。

积极追求政治上的进步;积极参与团委和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缴纳团费;刻苦学习,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廉洁行医,医教研工作中成绩受到各方肯定。 2、 团内处分 ① 处分种类。

团内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指团支部委员以上各项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等五种。 ② 处分对象。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做出有损团员形象和医院利益的行为;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各项政策规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篇二:乡镇团委制度】

乡乡(镇)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团务知识。

2、贯彻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和团县委的指示,领导全乡(镇)共青团工作,组织全乡(镇)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3、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乡(镇)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乡(镇)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4、负责全乡(镇)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为青少年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负责研究指导全乡(镇)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乡(镇)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基层单位团组织,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乡(镇)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6、发展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推荐团员入党。 二、 “三会一课”制度

1、团委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总结上月工作,安排研究本月工作计划,研究和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发挥团委会在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2、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凡需经过全体团员讨论的问题,应提交团员大会讨论;统一认识;对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发扬民主,做出决议。

3、团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团小组长主持。组织团员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对支部工作提出建议,执行支部各项决议,要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团员思想实际表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情况;督促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团课。半年一次团课。根据团员教育计划和团员思想实际,生动、具体、形象、有针对性,采用各种形式对团员进行教育。 三、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1、团员必须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团组织申请注册。

2、年度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年元月份为我处团员注册时间。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4、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团支部批准并备案。 5、团支部应及时提醒团员办理团籍注册手续,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6、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 四、推优入党制度

1、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在基层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教育青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2、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确定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协助同级党组织做好培养考察等工作。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4、要加强与同级党支部的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团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制度

1、要按照“主动积极、有计划”的发展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2、要在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全年发展规划,每半年要核定全年计划的落实情况。对确定发展的对象,要指定专人培养,加强考核,严格履行入团手续。

3、认真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技术、管理等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有选择地进行时事、政策、理想、纪律、法制教育。

4、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工作的中心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6、做好团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达到鼓励先进,批评后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7、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和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关心团员生活、学习和工作,关心团员的切身利益,保护团员的权利。 六、团委书记职责

1.向本乡(镇)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负责,接受乡(镇)党委和团县委领导;

2.主持团委日常工作; 3.召集团委会会议;

4.贯彻落实乡(镇)团代会、团委会决议,认真执行乡(镇)党委和团县委的决定;

5.指导本乡(镇)各村团支部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6.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7.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党政有关青年问题的研究; 8.抓好本乡(镇)各级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团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书记做好团委日常工作,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和实施团的各项工作;

2.协调和指导团委委员的工作;

3.负责办公室文书档案工作,做好团活动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4.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团员的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十、团员的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十一、入团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十二、团旗 放喷绘上中央 十三、组织机构 书记 副书记

委员 委员 委员 十四、基本情况 团委名称: 青年人数: 团员人数:

14-28周岁人数: 十五、学习园地 十六、活动剪影

十七、喷绘正上方内容

高举团旗跟党走 创先争优做贡献 注:团徽放在合适位置

背景图案要有鲜明、大方、有朝气

【篇三:乡镇团委主要工作制度】

乡镇团委主要工作制度

一、工作责任制。明确乡镇团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

二、会议制度。按照团章规定,按期召开换届大会,按要求召开团员大会;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学习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议;定期组织团课学习;每年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以上会议可相互结合,统筹召开。

三、报告制度。及时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委请示和报告以下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团组织部署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和典型;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需要党团组织予以支持的事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团干部调整变动情况,等等。 四、基础团务管理制度。建立基础工作台帐管理制度,规范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建立团员管理制度

五、团员学习制度。团员学习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要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学习,每月要集中学习两小时左右,平时要坚持自学,在形成良好的学习之风。

六、“推优”工作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党员的标准,切实把党的观念强,入党动机明确,热爱乡镇工作,并在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推选到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乡镇团委对推荐对象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的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写实报送乡镇党委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七、系列活动制度。。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有序地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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