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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明细清单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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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清单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一、人员和资质管理 查资料 检查标准 检查人 1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查资料 第七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 查资料 《湖北省危险化学查资料 1、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或在有效期内。 2、企业是否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接受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时是否 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 4、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发生变更时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 5、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品安全管理办法》第、第五十三条 1、企业是否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的。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 格的。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化工行业从业经历的。 5、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 1、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安排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是否熟悉的。3、从业人员在采用新 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 作业的; 3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企业机构设置、资质和负《湖北省危险化学责人职责 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查资料 4 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查资料 5 特种作业持证 查资料 6 7 承包商资质 从业人员上岗过程中 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 查资料 查资料、 抽查现场 是否选用符合资质的承包商或未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 1、是否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 2、是否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的。 1、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且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2、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是否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 3、采用新工艺、新配方是否开展反应风险 评估,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的试生产方案是否经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1、是否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 2、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是否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 1、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 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是否设 二、工艺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可靠办法》(性论证 监管总局令第41号)、《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法》第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十、第三十八行情况 条 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安全生产法》第品的安全工艺设备 三十三条、第三十8 查资料 9 查资料、 抽查现场 查资料、 抽查现场 10 11 油库设备检查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8.2(3)条;《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第6.1.5.1条 《安全生产法》第抽查现场 三十 施直排大气的(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 2、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的。 3、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落底的。 三、设备设施管理 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3、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和定期检测。 4、危险化学品(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特种设备是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 1、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全冷冻式液化烃储 罐还应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12 安全设备及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查资料、 五条、第九十六条 抽查现场 13 油气储罐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6.3.11条、第查资料、 抽查现场 6.3.12条;《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SH3136)第6.1条、第7.4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SH303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工工艺及装置的自证实施办法》(国查资料、 14 动化控制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抽查现场 第41号)第九条;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自动连锁、自动报警,是否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参数信息实现不间断的采集和远传的。 2、在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设置紧急 停车(紧急切断)功能)。 3、安全联锁是否正常投用或是否经审批摘除以及经审批后临时摘除是否超过一个月未恢复的。 4、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是否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的。 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是否设置明显标志,是否建立健全巡护制度,是否 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安全风险较大的区域和场所,是否进行重点监测、监控。 《湖北省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查资料、 15 条例》第三十六条、附属设施 抽查现场 第六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GB50493) 16 监控报警系统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固定式压17 报警处置 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8.3.5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 2、是否配备至少2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的。 3、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4、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的。 查资料、 抽查现场 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是否及时处置的。 18 安全阀和泄压排放系统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是 否正常投用的 19 阻隔防爆 查资料、 抽查现场 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加油站和易燃易爆液体专用运输车辆是否采用阻隔防爆技术。 20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 查资料、 抽查现场 是否在危险化学品装卸地点设立专用停车场或停车位,并设置警示标志。 四、安全技术管理 是否建立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度。 4、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以及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工艺、高风险物品、高风险岗位、高风险场所风险防控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8、变更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21 制度建立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查资料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 22 隐患排查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五条;查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1、是否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制度。 2、是否按规定编制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或者是否有效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3、是否按规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情况。 4、是否按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效果评估价或将评估报告和整改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 5、是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 作安全规程。 1、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 2、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 3、脱水、装卸、倒罐作业时,作业人员是否离开现场或油气罐区同一防火堤内切水和动火作业同时进行的。 4、作业过程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履行下列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23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十 查资料 24 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第四十条、第九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查资料 范》(GB30871);《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5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 查资料、 抽查现场 (1)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符合安全要求; (2)确认作业人员的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3)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4)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 (5)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的紧急情况时,能否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4、如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前款规定的危险作业的,是否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设专人负责管理。 2、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3、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 制度。 4、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 5、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设置了警示告知牌 《湖北省危险化学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管26 品安全管理办法》理 第三十三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27 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标28 示、维护和与周边安全距离距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 查资料、 抽查现场 查资料、 抽查现场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定》(监剧毒化学品和铵、硝查资料、 29 管总局令第43号);酸胍等易燃易爆化学品与抽查现场 《遏制危险化学品周边环境 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员工宿舍的安全条件及安30 全距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1、是否建立和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制度的、 2、是否在装载危险化学品前查验承运单位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证件。 3、是否查验车辆及罐体、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和标志的完好性。 4、是否超载、混装。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设置了警示告知牌。 1、是否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2、危险化学品厂际输送管道是否存在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违规交叉穿越问题的。 1、涉及光气、液氯、液氨、铵、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2、光气、氯气(液氯)等剧毒化学品管道是否穿(跨)越公共区域的。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 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是否存在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31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第七十九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32 应急救援人员及装备配备 管理暂行规定》(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 33 易燃易爆区域防爆工具及《安全生产法》第1、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3、是否按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 查资料、 4、对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或者进行抽查现场 评估、有效监控,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 5、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方式进行安全评估的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是否超过相关限值标准的。 6、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7、是否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 1、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是否开展重查资料、 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 抽查现场 2、是否在存在有毒气体的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或者能否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抽查现场 易燃易爆区域是否使用非防爆工具或电器 电器使用 三十 的。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抽查现场 装置一侧是否有门窗的。(2017年前必须整改完成) 《安全生产法》第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三十、《石油34 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化工企业设计防火侧是否有门窗的。 规范》(GB50160)第5.2.1 《危险化学品安全35 危险化学品说明及标识 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36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 1、是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抽查现场 2、是否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1、新建的生产企业是否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口企业是否在首次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2、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 《危险化学品登记3、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是否按查资料、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抽查现场 第十 口。 4、是否对本企业的各类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是否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标识信息、危险性分类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等内容。 5、是否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五、职业病危害及预防 37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是否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是否配备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和公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公布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考核合格,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是否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是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是否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是否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建立档案记录,是否聘请有资质机构对重点岗位危害定期检测并公布结果,重点岗位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是否超标。 是否设置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并正常有效运转,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并保持正常有效。是否配发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按要求佩戴。 是否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宣传栏,是否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是否在劳动合同中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 38 职业健康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总局51号令 查资料、 抽查现场 查资料 39 职业健康“三同时” 40 职业病危害申报 41 职业病危害检测 总局47号令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查资料 查资料、 抽查现场 42 职业病防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43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44 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查资料、 抽查现场 45 事故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查资料 是否聘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接触危害劳动者开展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是否。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出现新发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是否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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