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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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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最大的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推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个人自主自愿出资购买,主要是解决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死亡、伤残赔偿及医疗费用。该保险以中心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不冲突。我们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关注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为孩子办理此项保险。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全日制大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籍(园)学生。

二、缴费标准

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每年每人50元,保费支付实行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三、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10月1日0:00时至2012年9月30日24:00时止)。

四、参保办理

学校作为学生人身伤害保险参保的承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投保学生信息录入、保费收缴等工作。同时将办理参保资料和代收的保险费按规定时间上报统一支付给保险公司。

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家庭增添一份安心和保障,欢迎自愿参与!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填写好《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明确选择是否参保并签名确认后,由学生交回学校。

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执

学生姓名 年级 班 同意参保 □ 不同意参保 □ 家长签字:

城南第二小学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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