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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房屋出租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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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房屋出租合同书

标准的房屋出租合同书

甲方(房主):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签名/盖章 号码:(需本人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 一、甲方将路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元整)。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是以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得活动,如假设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平安,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平安措施。加强用电平安,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平安进行经

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那么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卫生垃圾费)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电视费;取暖费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撤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恢复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的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平安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方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工程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如地震等)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并且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那么上不同意转租,但乙方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租事宜。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成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当,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当,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为元整(人民币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当,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八、房屋出租合同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九、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十、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那么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甲方于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XX年底即XX年12月31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签名/盖章

暂住证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应乙方经营用房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假设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置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当。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 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出租方(下称甲方): 号码: 地址: :

承租方(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 (二)出租房屋的具体局部为。

(三)房屋的间数为间,面积为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

(一)乙方租赁房屋作为的用途。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一)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大写: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一)租赁房屋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二)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普遍价格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租金水平,但应提前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小写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四)乙方通过形式一次性支付每月的房屋租金。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据,该收款收据作为乙方支付租金的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款收据。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票据丧失及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乙方。

(一)在租赁期限内,出租屋由于使用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应按时支付所租赁房屋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当的款项。乙方应妥善保存所缴交税、费的票据并按时向甲方出示;同时,乙方应将缴费票据定期复制一份给甲方,以便甲方存档。 (二)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协定,造成房屋欠缴有关款项,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以及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一)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甲方,并于当日搬离所租赁房屋。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 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当的费用。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三)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局部,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在不损害房屋的前提下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一)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及增减固件等改变租赁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质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房屋原貌,如造成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二)改动后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符合居住或经营(行业规定)、卫生、消防平安等相关规定。乙方应请求有合格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房屋进行查验检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假设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当改正房屋及其设施直至房屋检验合格为止。

(三)因乙方及其责任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当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当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当。

(四)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修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当。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将该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乙方转租的,乙方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当赔偿责任。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卫生、消防平安等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及其责任人应平安使用出租房屋,并保持房屋的清洁和完整。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有损害甲方利益或危害出租房屋的行为。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大写元)的。 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改变房屋原貌的。 6、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到期租金,乙方无法支付的,甲方有权变卖乙方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财产,财产缺乏以抵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剩余租金。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 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照当地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 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代表证明等 明,并保证其合法有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5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名/盖章): 号码: 签约时间:

乙方(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时间: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号: 号码: : :

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法》、《中华人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乙双方就以下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根本情况甲方将位于第层,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元整。水电费用由交纳,最后以表数结算。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下次交款时提前十五天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租后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承当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平安、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平安、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当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取暖费由甲方支付,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当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物业管理费;4.;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工程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一方要求继续租赁,那么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那么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超过交款日十天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成心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一个月租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拆迁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局部。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对方提起法律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入住时:水表号电表号煤气表号 备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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