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对象
每校抽取两个教学班学生进行检测。
二、检测内容
随机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中安排2个学科进行检测。主要依据学科课程标准(指导纲要)、学校学科学期教学计划设计检测内容。
三、检测方法
检测参照《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等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办法(试行稿)》(后附)施行。
四、检测时间安排
各校检测随全县综合督导一并进行,具体安排详见督导室综合督导通知。
每个学科检测时间:小学35分钟,初中40分钟。
五、检测流程
确定检测内容——抽取检测班级(每校2个教学班)——进行检测——成绩分析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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