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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到货款,但是我方未给对方开票,这个月会计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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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到货款,但是我方未给对方开票,这个月会计怎么做账?

分为两种情况: 一、预收货款未发货的

当月预收货款,只需要确认预收款就行,等到发货时再冲减预收款。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1.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出货物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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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1.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发出货物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确认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等 二、收款并发货的

已经收款并发货的,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做会计分录,纳税义务已经产生,销售方没有开具,也需要做纳税申报,应按照“无票收入”申报纳税。

以后月份补开的,会计核算不做分录,只需要申报时,先红字冲减“无票收入”金额,然后再按照开票金额做纳税申报,两项金额一正一负对开票当期的纳税金额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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