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弄清楚根源在社会还是个人,首先要弄清怎么区分根源属于哪一方。因为所有个人的选择都是受社会影响的,而社会风气又是因为个人选择的总体,无止境地去追溯根源毫无意义。所以我们不妨简单设定一下,如果豆腐渣工程根源是因为个人贪欲等因素,那么属于个人,如果根源是监管、社会等不到位从而滋长犯罪,那么属于社会。
我方承认,豆腐渣工程的监管方面有很大问题,缺少问责机制,监管诚信均有失责。但同时,人们的贪欲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那么何者才是根源呢?
先看目的。豆腐渣工程为了什么?无非两个,一个是钱,一个是赶时间。豆腐渣工程的主要体现便是偷工减料,而为什么要偷工减料,就需要看这样做能带来什么。偷工减料可以带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利润,这是最直接的。那么这样做究竟是因为贪欲还是不得不如此呢?根据调查,工程款是经过科学预算的,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这几年因市场竞争激烈,压价现象比较普遍,工程款利润微薄,即便把全部工程款用于工程建设,利润一般在10%以下,甚至仅有2%左右。坦白说,这样的利润并不算高。而豆腐渣工程呢?根据资料,工程款约三分之一用于行贿,而施工方弥补并赢利的途径只能是大面积偷工减料,或是购置劣质材料,以次充好,抑或是拖欠人工费。那么豆腐渣利润是多少呢?超过九成的豆腐渣工程,行贿数额占据工程款的40%以上。
由此可见,豆腐渣工程带给施工方最大的好处便是利润的提高,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曲线牟利,借劳务分包之名行工程分包之实这些牟利方式便也就出现了。论述到这里,我们能得知的是豆腐渣工程的重要成因是个人贪欲。那么监管如何呢?我们再来比较。
我国有着明确法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也完善了各种制度,如建筑有形交易市场。也就是说,打击豆腐渣工程,我们素来不缺法律,不缺乏制度,也不缺监管部门。那么为何豆腐渣工程还频频出现呢?
根据资料,目前监管最大的困难在于犯罪分子手段多样,作案手法多变,尤其是“一对一”贿赂案件难以侦破。而涉案人员复杂化,身份多重甚至权倾一方,也是核心原因。尽管近年来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可是依旧效果不显。
马克思曾说过,200%的利益就能让人不惜上绞刑架,500%的利益就能让人践踏一切法律道德。豆腐渣工程的根源并不在于的不作为,人民群众的不关心,根源在于人们对于金钱无止境的欲望和铤而走险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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