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为了更好地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传播,有效管理发热患者就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2.工作目标
提供高质量的发热患者诊疗服务; 迅速响应和管理发热患者来诊; 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3.工作内容
3.1 发热患者接诊与登记
发热患者到达发热哨点诊室后,由门诊护士迅速进行登记,并完善发热患者信息;
登记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发病情况、接触史等;
对于有突出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安排医生诊断。
3.2 发热患者分诊与评估
由专业医生对发热患者进行初步分诊和评估; 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 对高风险病例,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3.3 诊疗服务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
遵循相关医疗指南和规范,提供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在就诊过程中,医生应注重与患者的沟通和解释,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
3.4 整理和上报
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归档和上报发热患者相关信息;
每日统计发热患者数量和诊断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给相关部门。
4.工作要求
4.1 专业技术要求
门诊护士和医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4.2 服务态度要求
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应友善、热情、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患者; 患者提问和疑虑应积极解答,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3 工作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制度; 工作期间不得参与非工作相关活动,保持工作专注。
5.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
根据门诊护士和医生在发热哨点诊室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评价和奖惩依据。
6.其他事项
发热哨点诊室应配备必要的药品、器材和设施,确保顺利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以上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工作规定,各门诊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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