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职业学校实际,为推动1+X证书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并遵循书证融通、质量为上、稳步推进原则。
二、工作目标
以1+X证书试点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学分银行建设结合起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
三、试点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1+X证书试点专业的三年级学生。 四、工作任务
(一)融入专业人才培养
按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重构“1”与“X”深度融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证融合”课程体系。
(二)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
加强软硬件资源建设,建立证书遴选和保障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培训、评价使学生获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
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学校有关部门及试点专业配合做好教学培训、考场建设和证书发放工作。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试点专业要培养培训一支能够准确把握1+X证书制度先进理念、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做好专业教学整体设计,满足新技术、新技能培养培训需求的教学创新团队。
(五)探索建立“学分银行”
根据《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学校学分银行,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尝试建立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学生和社会成员在按规定程序在试点专业接受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时,可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
五、工作机构
(一)1+X证书试点领导团队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成 员: 各部(室)负责人 (二)1+X证书试点服务团队 协调人:副校长
1.调课、教材、工作量记入考核:教务处 2.住宿及学生管理:学生科 3.招待车辆:办公室 4.后勤保障:总务处 5.经费保障:财务科 6.安全防疫:安全科
(三)1+X证书试点工作团队 协调人:副校长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科室 2.学校学分银行建设:教务处 3.培训及考证组织:实训科
(四)1+X证书试点培训考证项目组 协调人:副校长
1.培训考证考务组
组 长: 鉴定中心主任 培训及考务安排: 考务员 实训室安全管理: 安全员 2. 各项目培训教师 (1)工业机器人*****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2)网店****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3)****办公应用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4)****维修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5)****服务管理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6)****影像处理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7)****设计项目 培训教师: 专业教师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1+X证书试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1+X证书试点工作重要制度措施的制定、协调、决策、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的执行等,保证1+X证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资金保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工作要求,“试点院校可统筹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事业收入等办学经费分担培训考核费用”。学校将对各试点专业提供建设启动费,启动经费主要用于调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师考证培训、教学实训资源、培训考核资源共建共享、学生考证等方面。
(三)绩效奖励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工作要求,“试点院校可将教师额外承担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因素范围”。培训工作量由教务处记入年底考核,培训教师根据工作量给予一定的补贴。
七、进度安排
时间 2021年**月 2021年**月 计划内容 与评价单位对接,商讨培训及考证方案 备注 1.订购相关教材 2.组织师资培训 3.准备教学资源4. 组织学生报名 2021年**月 2021年**月 1.进行考核站点建设2.组织学生培训 1.组织学生参加证书考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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